2018年,佛山全市共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792张,高居全省榜首,排污权交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。数据显示,2018年,佛山陆续受理、办理、办结了408家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业务,涉及交易金额601万余元,排污权交易量同比增长6倍。
“排污许可制改革,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。”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2019年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,佛山将继续深入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,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,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,为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佛山经验。
广佛跨界涉水工业企业 排污许可力争实现满覆盖
今年,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国家、省的统一部署,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,全力完成2019年度19个行业企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。
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将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初步成果,按广佛跨界的14个镇街,督促涉水工业企业补充申领或换发国家排污许可证,2019年力争广佛跨界区域涉水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实现满覆盖。
据悉,佛山正在谋划筹备好将工业固废纳入许可制管理体系,结合佛山工业固废产排情况、危废联单管理制度,理顺优化固体废物管理机制、夯实管理基础、强化技术支撑,将为工业固体废物纳入许可证管理创造有力条件。
对于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情况,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抽查,以信息系统和企业现场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抽查检查污染物种类、许可排放限值、执行标准、监测频次、无组织排放管理、重点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。
全市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
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佛山将进一步完善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,推动环评-交易-许可-总量-监测-执法-信息公开等的有效协同与联动,强化许可证在环境监管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,使排污许可制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刚性约束。
环境执法
同时,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,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建设项目,若项目发生变更,但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的或者变更会降低或减轻环境影响的,简化项目变更环评审批手续,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文件,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,通过变更排污许可证予以确认。
此外,佛山还将进一步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,加大监管力度,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制证后管理体系建立完善,并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执法监管模式,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督管理,推动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按规定安装污染在线监控系统。
许可管理纳入“环保管家”试点培育排污许可供给市场
据介绍,佛山还将增强排污许可政务服务能力,支持和鼓励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,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培训、技术审核及证后监督管理,积极将许可管理纳入“环保管家”、“环保顾问”服务的重要内容。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要求,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排污许可市场服务引导,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部门-排污单位-第三方服务的有机结合,逐步构建与排污许可制改革相适应的市场支撑体系。根据市场推广情况,年底各区可推选3-5家服务诚信、质量可靠、双方满意的排污许可第三方市场服务典型案例予以全市推广。
环保医生在企业现场检查
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还提出,加大对守法合规企业的正向激励,对积极申领或换发国家许可证、落实更优排放要求、更优治理措施,主动规范履行自行监测、运行台账、执行报告、信息公开等义务的排污企业,降低环保现场巡检执法频次,优先支撑改、扩建新增排污总量指标,在大气不利扩散应急减排条件下纳入豁免清单。
排污权有偿使用金额达4638万余元
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两年来,全市共受理初始排污指标的核定与分配业务31宗,办结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申购业务60宗,涉及有偿使用金额4638万余元;受理、办理、办结了503家企业新、改、扩建新增排污指标交易业务,涉及排污权交易出让金约793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