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-6月,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Ⅰ-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4.4个百分点,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2.6个百分点,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,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。山西、吉林、广东等3省Ⅰ-Ⅲ类、劣Ⅴ类水体比例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。
1-6月,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青海、宁夏等11个省(区、市)无劣Ⅴ类国控断面。
1-6月,全国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共计46个(详见附表),数量较多的省份是:山西(11个)、广东(8个)、辽宁(7个);数量较多的地市是:临汾(3个)、长春(3个)、惠州(3个)。与1-5月情况相比,北京、山西、山东、陕西等4省(市)各增加了1个,吉林省增加了2个;河北省减少了2个,天津、辽宁、湖北等3省(市)各减少了1个。
1-6月,《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》涉及的12个消“劣”断面中,湖北荆门拖市、十堰神定河口等2个断面1-6月平均及6月份单月水质均为劣Ⅴ类;《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》涉及的10个入海河流消“劣”断面中,天津万家码头、辽宁营口营盖公路等2个断面1-6月平均及6月份单月水质均为劣Ⅴ类。
生态环境部将聚焦突出问题,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附:
2019年1-6月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劣Ⅴ类国控断面清单